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对祭坟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批准逮捕。
清明节前夕,丹凤县峦庄镇蔡某某外出打工前携带纸钱、打火机等物品来到坡上为已故亲人上坟,在焚烧纸钱过程中,风将燃烧的纸钱吹到周围坟地周围的荒草中将荒草点燃,由于风势过大,火苗迅速蔓延后将山坡点燃,引起了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46. 43公顷(2196. 5亩 ),并造成1名扑救山火群众死亡。
温馨提示:春夏时节炎热干燥,野外用火时须谨慎,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不仅给国家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自己也会面临牢狱之灾。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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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须谨慎。
注意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小心防火,以免得不偿失,换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