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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一女子办理房贷发现高三时名下多出5万贷款,信用社:正在调查!

来源:西部网
发布日期:2020-07-16 17: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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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从来没有贷过款,买房查征信时却被查出来征信有问题。近日,洛南县刘女士反映称,她办理房贷时发现征信被拉黑,经过查询发现竟是一笔呆账惹的祸。

“贷款开立时间是2009年,金额为5万元,我那时候上高三,怎么会去贷款?”刘女士质疑,自己在没有签字,没授权的情况下,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为什么能将款项贷出来并放在当事人名下?

当事人:没有经过授权和签字 钱是怎么贷出来的?

“今年4月份我要买房办理贷款,才发现自己征信有问题,征信单子上显示我2009年有一笔贷款还没有还。”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征信报告,上面显示,她于2009年在商洛市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有一笔5万元的贷款,由于时间过久,已经变成呆账。

对于报告内容,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我1991年出生,2009年我还在上高三,并不清楚贷款的事,也没有签过字。”

记者了解到,该贷款开立时间是2009年10月19日,金额为5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49800元,状态为呆账。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刘女士联系了开户信用社——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4月份问的时候,他们说把这个给我一消,或者移到别的谁的名下。至于放在谁的名下,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等了一个月,事情还是没有解决。“5月份信贷员去我家里,说要把贷款移到我母亲名下,他们说这个贷款是我父亲贷的,但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我们对贷款情况并不清楚。”

“我没有去现场,没有签字,就算是我父亲的贷款为啥会放到我名下?高中生可以贷款吗?”刘女士表示,信用社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办贷款,应该承担责任。“我现在因为征信问题也贷不成款,买不成房了。”

信用合作社:已提交总部 会对事件进行核实

带着刘女士的疑问,记者多次联系到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7月10日,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与当事人进行联系,才能给出回复。

随后,工作人员答复称:“我们已经把问题提交给总部,现在总部监察室正在调查这件事,查看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7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网点负责人张先生说:“ 由于事件涉及离退休职工和调动职工,调查处理已经移交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我们也申请了笔迹鉴定,现在正在处理的过程中。”他表示,至于什么时候出结果暂时也不清楚。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理论上,本人在贷款协议上的亲笔签名表示本人同意该份协议,实践中也认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只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是表示本人赞同并认可双方间合同关系。但在某些情形下,本人因某些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签名认可,可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人来代理本人行某种法律行为,本人认可并愿意承受该法律行为的后果,但此种行为中一定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事后明确的追认。

如果信用社要证明贷款的合理性,在没有刘女士签字的情况下,必须拿出刘女士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提醒,“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签字时一定要谨慎,一定要看清所签文件的全部内容,不要签空白合同或是文件。”

7月13日,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公函形式转达至洛南县人民政府,请求予以调查处理。(来源:西部网  记者:周到 孙慧敏)

本文来源:西部网作者:周到 孙慧敏

我要说两句

不惑来自陕西 - 07-20

有可能是别人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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