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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第十四督导检查组对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柞水检察
发布日期:2020-08-13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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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8月12日,按照中、省文明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国文明单位第十四督导检查组组长、省残联二级巡视员郜广尉带领省残联二级调研员马娟、省委文明办创建指导处干部马红艳对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申创国家文明单位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商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丹峰、柞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岳军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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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督导检查组现场督导检查

检查组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的宣传氛围、机关文化、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对三年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道德讲堂开展、志愿者服务、好人线索推荐等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资料进行了仔细查阅,随后召开了督查汇报会议,开展了问卷调查,听取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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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广尉代表第十四督导检查组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强调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一要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在融入融合、培育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的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使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最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王斌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督导检查是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目标进一步明确。未来,柞水县院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综合实测、积极创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早抓好,抓出新成效。



本文来源:柞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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