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日前,省药监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5个品种5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
抽检结果显示:西咸新区西张药店有限公司药品品名盐车前子、雁塔区神农堂中药店药品品名焦麦芽、洛南县友好医院药品品名盐杜仲经检查性状均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洛南县友好医院检验机构商洛市药品检验所。
此外,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中药店药品品名首乌藤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新宇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品名诺氟沙星胶囊检查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以上检验依据均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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