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州籍男子刘某峰(现年45岁)驾驶私家车从西安非法载客刘某洋等4人回商州。途径商洛北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规避疫情防控检查,致新冠阳性患者刘某洋未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进入商州城区,造成3人被感染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经查,刘某峰自2019年以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常驾驶其私家车在商州与西安之间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正常道路运输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峰进行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
1、非法营运没有安全保障,存在许多不可预知风险隐患,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也警告从事“黑车”营运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违者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2、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不贷!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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