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阳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系集中隔离期间发现,经初步流调其在集中隔离前有如下社会面的主要活动轨迹。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去以下风险区域,不聚餐聚会,不跨区域流动。
请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可能与阳性人员接触的居民立即向所在村(社)、县防肺办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社区、单位、学校负责做好管辖人员摸排登记上报,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县防肺办报备电话: 0914-8328306
山阳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相关阅读
排行榜
主办单位: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商洛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9-6390715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1120220071
陕ICP备10203392号-1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36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12 商洛新闻网 WWW.SXSL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914-2038801 投诉电话:0914-203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