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4时50分,山阳县公安局法官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村干部电话报称:村民董某在其家中发现民爆物品,要求上交。接警后,法官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赶到董某(女,现年75岁)住处,在其家中楼上杂物中发现无编号纸雷管391枚,炸药6.9公斤。
经调查,这批民爆物品系董某丈夫吴某(已去世)二十年前修路时剩余的,因吴某生前将其放在楼上,近日董某整理杂物时发现,遂求助村支书要求上交派出所。
目前,董某上交的民爆物品已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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