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商州大队关于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形象,不断增强市民出行的安全感、获得感,着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洛市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市区主要道路、重点路段、交通枢纽、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业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
三、整治重点
1、机动车违法行为:
闯红灯、逆行、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公交车位、人行道停车;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扰民等。
2、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闯红灯、逆行、有非机动车道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车违规载人、不戴头盔、不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
3、行人违法行为:
闯红灯、不从人行横道横过公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
4、其他违法行为:
车辆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遗洒、飘散载运物;随意穿插抢行、鸣笛;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等。
四、整治措施
1、加强执法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科技手段辅助:利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子监控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依法处罚。
3、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
4、联合整治行动: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合力。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构成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商州大队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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