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阳法院二楼206谈话室,照川法庭工作人员将2000元“血汗钱”交到陈某某手上时,陈某某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对法院工作人员连声说着谢谢。并将一面写着“秉公办案垂典范 恪尽职守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1998年,陈某某向赵某某借款6560元,后陈某某连年讨要未果。陈某某于2018年5月9日起诉至本院,发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赵某某偿还申请人借款5567元。判决书生效后,赵某某未自动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
2019年1月3日,陈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穷尽执行法律手段后,于2019年4月12日将赵某某传唤至法院,准备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此刻,赵某某才意识到法律不是儿戏,判决书并非一纸空文,遂要求与陈某某当面协商,由于赵某某家中确实困难,陈某某也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先偿还一部分,其他的三个月内清偿。
2019年4月15日,承办法官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案件款,这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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