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记者从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大队决定自6月1日起,对在山阳县城滨河南路全段(东至甘沟口,西至高速出口)没有停车泊位路段停放或者有停车泊位不规范停车的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实施违停执法,对于严重影响交通的车辆实施拖移并予暂扣。请各位车主严格遵守,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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