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
为有效切断新型肺炎病毒的传播途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发布镇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号令。
一、自即日起,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实行应急备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镇(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岗带班,全员备勤。县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在岗值守。全县卫健系统取消春节休假,全员上岗。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二、各镇(办)、村(社区)要组织对2020年1月9日以来从湖北来、去过湖北,途经湖北来我县的所有人员,以及与以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未发热的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当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不少于14天;对出现发热(体温37.3℃以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时联系县中医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做好防护,接诊就诊。
三、自即日起,县内文化馆、图书馆、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所有文化活动一律暂停;县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负责落实。
四、自即日起,严格落实活禽宰杀、销售分离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五、自即日起,对外往返镇安的营运车辆一律暂停,对从湖北进入镇安的车辆、人员予以坚决劝返。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负责落实。
六、自即日起,全县群众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不举办、不参加公众聚餐活动,婚丧嫁娶等特殊事宜须提前向当地政府报备,一切从简。由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七、对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命令从2020年1月26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322158 5323502(传真)
镇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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