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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起,柞水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允许进入这些场所!

来源:柞水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16 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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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7月15日,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通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国内本土确诊病例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当前,柞水县已全面启动大规模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筑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0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辖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1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假期返柞大学生、高中毕业生中年满 18 周岁的人群一并就近就地接种。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柞返柞人员必须接种。已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群请在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或满28天)后尽快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禁忌症不能接种者,需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禁忌证明。 

二、重点场所实施“二码联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宾馆酒店、餐饮门店、商场超市、 银行、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体育场、景区景点、养老院、监所、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 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KTV、网吧)、宗教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 (小程序里陕西健康码-我的健康码查看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 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及时上报县防肺办(联系电话:0914-4323211)。全县所有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县科教局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各相关主管 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以上重点公共场所落实好“二码联查”措施。7月20日起,建议以上重点场所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

三、对未接种部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不能接种外,实现接种全覆盖。未完成疫苗接种任务的单位纳入县政府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全县企业、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及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者承担其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的“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落实“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实施跟进督办。

四、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人群疫苗接种达到较高免疫水平之前,无论是否接种疫苗,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场所,仍然需要持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做好自身和家人的防护措施。

五、加大处置责任追究力度。对干扰破坏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县公安局要立即出警,尽快处置;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要立即进行问责,对不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党员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处理问责;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柞水县应对新冠疫情办倡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疫苗利己利民。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出行,请尚未接种疫苗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全程接种新冠疫苗。让我们携手共进,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共同打造一个平安健康的柞水,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力量。 

此通告自7月15日起生效执行。 

本文来源:柞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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