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西镇高速交警扎实开展三季度“严管控、除隐患、保全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严查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曝光力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违法行为一:7月19日,张某某驾驶陕A82XXX小型汽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违法行为二:7月19日,邓某某驾驶陕UHLXXX小型汽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违法行为三:7月19日,魏某某驾驶陕BM2XXX小型汽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违法行为四:7月19日,王某某驾驶陕G76XXX小型汽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违法行为五:7月19日,邓某某驾驶陕GA9XXX小型汽车在包茂高速西镇段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以上五起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西镇中队民警分别对五位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西镇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广大驾驶人严格依照限速提示行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勿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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