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28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29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旭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建设“一都四区”、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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