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命: 杨博为县法院副院长; 张玲为县法院副院长; 刘永明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海燕为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常鸣为县法院米粮人民法庭庭长; 黄涛为县法院审判员、木王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陈庭乐为县法院审判员、青铜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郭吉琴为县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马娟为县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时贺新为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韧为县法院审判员、米粮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陈玉杰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郑自田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永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姚其彬县法院米粮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东县法院青铜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翠鹏县法院木王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海燕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常鸣县法院木王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齐帅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建武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东花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玉玲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玉梅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霞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雷敬全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相林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郭金荣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明应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耿莹为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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