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一都四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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