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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发展过程

来源:商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4-23 1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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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我国网络空间管理和网络安全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2000年以前,法律法规将互联网作为技术工具看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 等行政法规颁布实施,立法更注重系统、基础设施等层面安全,以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促进计算机应用发展。

2000年至2014年,网络信息治理进一步得到重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电信条例》(2000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电子签名法》(2004年)、《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开始实施,以促进互联网应用的健康发展。

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立我国网络空间发展有了更明确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网络空间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国家安全法》(2015年)、《网络安全法》(2017年)、《密码法》(2020年)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我国网络安全相关立法工作进入全面提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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