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柞水县医疗保障局召开专题会议,就市医保局制定的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十条禁令》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我县医保行业实际贯彻落实,医保局全体职工干部参会。
会议指出,《十条禁令》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医保政策制定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医保信息维护、医保报销及费用结算和医药机构定点,稽核稽查监管,经办业务中违反医保报销、基金拨付政策,在医保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保密要求,在与医药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在管理的下级部门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银行等谋取私利等10个方面,对全系统从业人员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层层传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优势,扎实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会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抓好医保服务窗口、抓住医药机构关键、抓实干部职工主体,把“清廉医保”“清廉柞水”建设融入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融入医保系统各单位、各股室、各窗口、各岗位、各单元,着力培育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行业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实现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群众满意的预期目标,为凝心聚力建设“三高三区”新柞水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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