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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37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具体措施 这些人可申请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来源:西部网
发布日期:2023-06-09 07: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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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共有37条措施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在就业补贴方面,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据了解,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陕西省规定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享有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

对于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

为了更好地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规定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秦云就业”线上人社服务小程序,在线查询就业创业政策、招聘岗位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社保账户信息,在线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补贴、就业失业登记、技能培训报名、就业见习活动以及劳动维权等多项业务。

“秦云就业”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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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如遇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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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西部网作者:苏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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