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4〕1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要求及“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操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商州区2024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平台管理。商州区所有初一新生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预约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商州区户籍或商州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
1.商洛市初级中学、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按照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学区划分范围,只招收商州主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
2.商州区思源实验学校、商州区九年制学校招收校内直升、对口直升、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回户籍地就读小学毕业生;商洛职院实验中学招收对口直升、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回户籍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各镇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初中部招收对口直升、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回户籍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4.民办初中不得跨县区招生,只招收具有商州区学籍或户籍,且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毕业生。
(三)计划管理。区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所有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免试入学。所有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掐尖选生源。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18日-7月20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选取商州区1所公办或民办初中(九年制)学校,阅读政策和报名须知及承诺书后,输入相关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和类型: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含商州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在平台统一选择“随迁子女类”。所有校内直升小学毕业生必须网上预约报名。
(二)资格审核(7月22日-7月31日)
1.资审地点:
(1)申报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公办学校资审。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审。
地 点: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室
联系电话:0914—2390673
(3)申报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民办学校,统一由区教体局选派专人进行资审。
①商州秦韵初级中学资审点:(申报秦韵初中的学生)
地 点:商州秦韵初级中学(秦韵教育城)
联系电话:13909146690李老师 13991439886孔老师
②商州富兴学校资审点:(申报商州富兴初中的学生)
地 点:商州富兴学校
联系电话:0914-2312109
2.资审办法:
第一类:公办学校
(1)政策优待类。由学校按照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2)人户合一类。由学校联系公安及房管等部门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3)人户分离类。由学校联系公安及房管等部门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4)随迁子女类。
①对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由学校按照企业提供员工子女名单资审并予以公示。
②对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按照居住证、营业地址、务工情况联合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资审并予以公示。
(5)进城务工类。
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由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相关信息,通过学籍系统查询方式资审并予以公示。
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按照学区内务工、租住情况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第二类:民办学校
7月22日至7月23日,学生家长携相关资料,按照通知时间到各资审地点进行资审。
(三)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1.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按照资审结果,分类依次予以录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录取。若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录取,则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按照户籍、住房、务工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学位。
2.民办学校:
(1)秦韵小学、富兴学校小学部申请校内直升的毕业生,秦韵初中、富兴学校初中部直接录取。
(2)各民办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如未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录取。若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四)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1.申报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非主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调剂。
2.申报城区公办初中未被录取的非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五)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学生根据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开学报名(8月30日-8月31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一)公办学校
1.政策优待类: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文件执行。
2.人户合一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有房无户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随迁子女类: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务工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二)民办学校
1.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资审现场签订);
2.学生及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信息(现场电脑查阅)。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秩序维护。各学校资审点要做好资审现场秩序维护,确保资审工作安全平稳。
(二)平稳招生入学。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四)强化时间节点。逾期不按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务必在9月15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六)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条严禁”纪律,对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肃追责。
(七)畅通招生电话。各校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服务工作。
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公办学校:0914-2390673
民办学校:0914-2381902
举报电话:0914-2390671
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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