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公布
为了全面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商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商州科教体发[2024]35号)和《关于印发商州区2024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4]37号)文件精神及“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程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依据2024年《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公示》,我校学区为: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农路以西,人民路以西,陵园路以西。
二、招生对象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校学区范围内主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
三、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七年级计划招生1392人。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18日-7月20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1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选取学校,阅读政策和报名须知及承诺书后,输入相关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和类型: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进城务工类。
(二)资格审核(7月22日-7月31日)
1.现场审核:以个人网上预约时间为准(7月22日-26日)。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2.审核地点:
①政策优待类在区教体局普教股(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 联系电话:2390673)进行现场资审。
②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进城务工类审核在商洛市初级中学1、2号教学楼一楼。
3.资审所需材料:
①政策优待类: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文件执行。
②人户合一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有房无户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随迁子女类:需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居住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进城务工类:需提供小学毕业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入户核查:
①时间:7月27日-30日
②方式: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并联合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资审材料到相关部门、单位、社区等实地查验,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学校将不予录取。
5.资审要求
请申报我校的学生家长根据网上预约或学校通知时间持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如错过资审时间,概不补审。在学校入户核查期间,对于不配合核查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三)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录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录取。若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录取,则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按照户籍、住房、务工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学位。
录取具体顺序为: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照中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以商州区教体局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一是户籍登记为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学区内户籍,但学区内无住房。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内户籍,但在我校学区内购置房产(不包含非住宅用房),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1.申报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非主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调剂。
2.申报城区公办初中未被录取的非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注意:凡属我校学区但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自行联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城区学位已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五)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家长凭短信或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商洛市初级中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时不带孩子,但须出示学生户口本原件。)
(六)开学报名(8月30日-8月31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学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五、温馨提示
1.属于我校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务必于7月18日-20日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按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城区内学生报名时一定要在自己所属学区申报,如因择校报名导致资审不通过不能正常入学,责任自负。
3.仅限一名家长按照系统预约时间,带齐规定资审材料来校现场审核。
4.来校资审的家长统一从学校南大门进入,按要求签订《商州区适龄儿童入学监护人承诺书》后,方可进行现场审核。
5.我校严格落实市区招生工作纪律,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招生报名工作,招生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家长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相关要求按流程操作报名,严防“学托”以招生为由从中牟利,以免个人上当受骗。
6. 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
1.购房:实际不存在的购房资料;学区内隔代住房(房产不属于监护人);个人购置房产但未过户的。
2.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空挂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4.假户籍:假户口或其它非正常户籍证明。
5.假资料:虚假的务工资料、经营资料证明等。
特别说明: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包括短信接收),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商洛市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商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州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依据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公示》,校学区为:①香菊路以东,金凤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北新街以北;②商中路以东,文卫路中段以东,工农路以西,北新街以南,州城路以北。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580名。
三、招生对象
在商洛市小学学区范围内,且在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所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18日-7月20日)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选取商洛市小学预约资审。
1.家长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
2.点击【我的小孩】进入页面,点击【添加小孩】按钮,然后填写小孩信息。
3.点击【报名预约】,活动开始后点击【去报名】,依次同意政策公告、报名须知、承诺书,然后选择学生、选择学校(商洛市小学)、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含商州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学校根据现场资审情况可对预约资审时间予以调整)。
(二)资格审查
1.学校现场资审时间:7月22日-7月26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6:00
2.资审地点
(1)商洛市小学 (商州区城关街道西关正街150号)
联系电话:0914-2312963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到区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点: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室
联系电话:0914—2390673
3.资审要求
(1)申报商洛市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持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2)现场资审时由一名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带齐所有资料准时来校,如果错过资审时间,概不补审。
(三)入户核查
1.入户核查时间:7月22日-7月30日
2.入户核查要求:
(1)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复核和入户核查,核查期间所有申请入学对象应全力配合学校核查。
(2)在学校入户核查期间,对于不配合核查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四)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录取。若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录取,则由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录取结果分类型向社会予以公示。
录取具体顺序为: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照中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以商州区教体局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一是户籍登记为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学区内户籍,但学区内无住房。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内户籍,但在商洛市小学学区内购置房产(不包含非住宅用房),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凡属我校学区但未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自行联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城区学位已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家长凭短信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商洛市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时不带孩子,但须出示学生户口本原件。)
(七)开学报名(8月30日)
由一位监护人带新生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区疾控中心提供)、商洛市妇幼保健院或商洛市中心医院等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儿童入学体检表、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体检表到商洛市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五、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所需资料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文件执行。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有房无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需由企业以文件形式提供员工子女名单,学生家长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二)特别说明:
1.资审时家长须现场签订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
2.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家长提供在商洛市小学就读孩子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由学校采取学籍系统查询方式资审并予以公示;
3.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资审时须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4.资审时所有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并将原件、复印件分类装档案袋(所有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以备核查。学校将联合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局、房管等部门进行核实。
5.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温馨提示
1.城区内学生报名时一定要在自己所属学区申报,如因择校报名导致资审不通过不能正常入学,责任自负。
2.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商洛市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提供信息和证件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
3.谨防入学骗局。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和我校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申请入学,请勿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入学许诺或招生政策解读,谨防上当受骗。
4.学生家长应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到资审地点进行资审,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因特殊情况家长或监护人不能到校现场资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5.相关资审材料自己备份留存,资审之后无论是否录取,所有复印的资料概不退回。
6.建议家长关注商洛市小学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查看入学资审、录取公示等消息。
7.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
(1)购房:实际不存在的购房资料;学区内隔代住房(房产不属于监护人);个人购置房产但未过户的。
(2)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空挂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4)假户籍:假户口或其它非正常户籍证明。
(5)假资料:虚假的务工资料、经营资料证明等。特别说明: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包括短信接收),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0914-2312963
监督举报电话:0914-2390671(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0914-2396218(商洛市小学)
商洛市小学
2024年7月17日
商州区第一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商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商州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商州区第一小学学区范围内,且在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所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580名。
三、学区范围
工农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北新街以南、江滨大道以北。
四、招生及入学地点
商州区第一小学校本部(东背街38号)。
五、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18日-7月20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1.家长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2.点击【我的小孩】进入页面,点击【添加小孩】按钮,然后填写小孩信息。3.点击【报名预约】,活动开始后点击【去报名】,依次同意政策公告、报名须知、承诺书,然后选择学生、选择学校(商州区第一小学)、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含商州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学校根据现场资审情况可对预约资审时间予以调整)。
注:家长预留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无误。
(二)资格审查
1.学校现场资审时间:7月22日-7月26日
2.资审地点
(1)商州区第一小学校本部(东背街38号)。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到区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点: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室
联系电话:0914—2390673
3.资审要求
(1)申报商州区第一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持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2)现场资审时由一名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带齐所有资料准时来校,如果错过资审时间,概不补审。
(三)入户核查
1.入户核查时间:7月28日-7月30日。
2.入户核查要求
(1)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复核和入户核查,核查期间所有申请入学对象应全力配合学校核查。
(2)在学校入户核查期间,对于不配合核查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四)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录取。若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录取,则由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录取结果分类型向社会予以公示。
录取具体顺序为: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照中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以商州区教体局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一是户籍登记为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学区内户籍,但学区内无住房。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内户籍,但在商州区第一小学学区内购置房产(不包含非住宅用房),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凡属我校学区但未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自行联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城区学位已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家长凭短信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商州区第一小学校本部(东背街38号)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时不带孩子,但须出示学生户口本原件。)
(七)开学报名(8月30日)
由一位监护人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商州区第一小学校本部(东背街38号)办理入学手续,在班主任处交体检表、出具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提供的《陕西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六、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所需资料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文件执行。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有房无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需由企业以文件形式提供员工子女名单,学生家长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二)特别说明:
1.资审时家长须现场签订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
2.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家长提供在一小就读孩子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由学校采取学籍系统查询方式资审并予以公示;
3.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资审时须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4.资审时所有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并将原件、复印件分类装档案袋(所有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以备核查。学校将联合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房管等部门进行核实。
5.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示
(一)城区内学生报名时一定要在自己所属学区申报,如因择校报名导致资审不通过不能正常入学,责任自负。
(二)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商州区第一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提供信息和证件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
(三)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和我校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申请入学,请勿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入学许诺或招生政策解读,谨防上当受骗。
(四)学生家长应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到资审地点进行资审,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因特殊情况家长或监护人不能到校现场资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五)建议家长关注商州区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查看入学资审、录取等公示信息。
(六)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
1.购房:实际不存在的购房资料;学区内隔代住房(房产不属于监护人);个人购置房产但未过户的。
2.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空挂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4.假户籍:假户口或其它非正常户籍证明。
5.假资料:虚假的务工资料、经营资料证明等。
特别说明: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包括短信接收),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4-2389809
举报电话:0914-2390671(商州区教体局)
0914-2313033(商州区第一小学)
商州区第一小学
2024年7月17日
商州区第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商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商州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商州区第二小学学区范围内,且在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所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638名。
三、学区范围
1.通江路以东,文卫路中段、南段以西,州城路以南,江滨大道以北。
2.通江路以东,商中路以西,文卫路中段以西,北新街以南,州城路以北。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18日-7月20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1.家长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2.点击【我的小孩】进入页面,点击【添加小孩】按钮,然后填写小孩信息。3.点击【报名预约】,活动开始后点击【去报名】,依次同意政策公告、报名须知、承诺书,然后选择学生、选择学校(商州区第二小学)、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含商州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选择现场资审的预约时间段(学校根据现场资审情况可对预约资审时间予以调整)。
注:家长预留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无误。
(二)资格审查
1.学校现场资审时间:7月22日-7月26
2.资审地点
(1)商州区第二小学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到区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点: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3室
联系电话:0914—239067
3.资审要求
(1)申报商州区第二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持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2)现场资审时由一名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带齐所有资料准时来校,如果错过资审时间,概不补审。
(三)入户核查
1.入户核查时间:7月28日-7月30日
2.入户核查要求
(1)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复核和入户核查,核查期间所有申请入学对象应全力配合学校核查。
(2)在学校入户核查期间,对于不配合核查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四)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录取。若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录取,则由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录取结果分类型向社会予以公示。
录取具体顺序为: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照中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以商州区教体局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一是户籍登记为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学区内户籍,但学区内无住房;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内户籍,但在商州区第二小学学区内购置房产(不包含非住宅用房),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凡属我校学区但未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申报我校因资审未通过或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自行联系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城区学位已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家长凭短信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商州区第二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取时不带孩子,但须出示学生户口本原件。
(七)开学报名(8月30日)
由一位监护人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商州区第二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在班主任处交体检表、出具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提供的《陕西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五、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所需资料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文件执行。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有房无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①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需由企业以文件形式提供员工子女名单,学生家长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②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进城务工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区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二)特别说
1.资审时家长须现场签订《商州区适龄儿童入学监护人承诺书》;
2.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家长提供在二小就读孩子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由学校采取学籍系统查询方式资审并予以公示;
3.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资审时须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4.资审时所有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并将原件、复印件分类装档案袋(所有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以备核查。学校将联合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房管等部门进行核实
5.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温馨提示
(一)城区内学生报名时一定要在自己所属学区申报,如因择校报名导致资审不通过不能正常入学,责任自负。
(二)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商州区第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提供信息和证件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
(三)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和我校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申请入学,请勿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入学许诺或招生政策解读,谨防上当受骗。
(四)学生家长应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到资审地点进行资审,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因特殊情况家长或监护人不能到校现场资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五)请家长关注商州区第二小学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查看入学资审、录取公示等消息。
(六)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
1.购房:实际不存在的购房资料;学区内隔代住房(房产不属于监护人);个人购置房产但未过户的。
2.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空挂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4.假户籍:假户口或其它非正常户籍证明。
5.假资料:虚假的务工资料、经营资料证明等
特别说明: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包括短信接收),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4-209117
举报电话:0914-2390671(商州区教体局)
0914-2091979(商州区第二小学)
商州区第二小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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