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内蒙、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一地消费者组织发布商品过度包装消费提示,倡导全社会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遏制资源浪费,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消费新风尚。
近年来,为追求商品高档次、奢华感,部分商家过度使用繁复包装的现象屡见不鲜。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又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背道而驰。
省消保委消费指导部主任 黄真:“过度包装往往采用多层材质、复杂结构,甚至搭配高价附属品,使商品包装体积、重量远超实际需求;过度包装产生的废弃物难以降解,对土壤、水源造成长期污染;同时,过度包装导致商品成本大幅增加,近则伤及消费者的钱袋,远则殃及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两项国家标准,对包括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等均做了严格限制;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其中: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月饼和粽子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等。
黄真:“生产经营企业须严格履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推行绿色包装技术,减少冗余结构,开发可重复使用、多场景应用的包装设计,摆脱过度包装制造‘伪高端’形象的路径依赖,以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经销商是抵制过度包装的重要力量,可从选品、销售、仓储、反馈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主动向消费者传递环保理念,引导理性消费,不以包装奢华程度作为营销噱头,鼓励自带包装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需全社会共同努力。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绿色包装产品,消费者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对消费中遇到违反过度包装国家标准的浪费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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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粽子过度包装,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