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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在校学生违规驾乘共享单车安全告知书

来源: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6-04-10 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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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陕西

安全告知书

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共享单车是为成年人设计的公共出行工具,并非学生代步的“代步车”。近年来,柞水县新老城区学校多次出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良后果,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县教体局就严禁学生违规驾乘共享单车事宜,特作如下提示:

一、清醒认识风险,切勿心存侥幸

学生身体尚在发育阶段,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违规骑行存在三大安全隐患:

(一)法规红线。根据交通法规,未满12周岁严禁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不仅违法,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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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驾驶。共享单车车况良莠不齐,刹车、车锁等部件未针对青少年身高体重优化,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失控翻车。且未成年学生违规驾驶共享单车、违规载乘多人、不规范佩戴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在车流中随意穿插等违法行为突出,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环境危险。校园周边车流密集,特别是城区、下梁辖区的中小学要充分与属地公安部门,交警联合探讨研究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加强家校共治,坚决防止学生轻易获得交通工具,随意驾车上路等行为发生。

二、严守行为准则,规范日常出行

(一)坚决禁止。全体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私自骑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二)主动整改。已私自骑行的学生,请立即停止使用,并主动交由家长监管,切勿私藏私用。

(三)文明出行。上下学期间,建议优先选择步行、家长接送或乘坐正规校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三、强化家校协同,共筑安全防线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引导孩子自觉抵制违规骑行行为,做到不买、不租、不骑。

请广大家长切实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把交通和居家安全隐患预防在先,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文来源: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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