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范围 陕西省参保的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 返还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1.2025年以来,参保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 1.免申即享。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申领条件,将相关信息推送企业,企业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对稳岗返还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同步上传加盖公章的《陕西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表》。 2.自主申请。企业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