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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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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将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变更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提出四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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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陈丹 小编
2021-10-22 16: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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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扫黑除恶斗争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将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变更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提出四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在强化政治责任上再加压、再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各项要求,把牢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在强化办案质效上再加压、再发力。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集中优势兵力逐案成立专班办理黑恶案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黑恶案件办理全流程“一竿到底”,杜绝案件带病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向省、市两级院及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好案件定性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深化“六清”行动上再加压、再发力。持续畅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通道,做好与相关部门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确保深挖彻查、查深查透、不留遗漏;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对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和涉“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进一步强化“打伞破网”工作合力;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对黑恶案件财产执行情况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源头治理不停歇,继续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书,推进行业系统整治和基层组织建设,助推堵漏建制。

在推进“六建”工作上再加压、再发力。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适时、精准提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案件时,同步审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等大要案件,切实发挥好督办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并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必考内容;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紧紧扭住线索核查、防范打击、“打伞”“打财”、行业治理、组织建设等5个方面不放松,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商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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