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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商州公安查处2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件

来源:商州公安

连日来,商州公安分局对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但是仍有个别人对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决定、命令,对于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将持续严查严处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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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郭宇宁 小编
2022-09-03 17: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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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商州公安分局对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但是仍有个别人对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决定、命令,对于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将持续严查严处不放松。

     案例一:

     9月2日,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无故多次不做核酸检测,请求查处。

     经查,曾某某(男,27岁,湖南省新化县人)8月23日、24日、27日、29日、31日、9月1日6天时间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曾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9月2日,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私自翻越疫情防控隔离设施,请求查处。

      经查,喻某(男,28岁,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人)于9月2日0时许,从商州区西背街某小区附近设立的疫情防控点围栏处翻进小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喻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州公安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要心存侥幸。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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