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书包等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书包等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笔、书包、作业簿、办公家具、木制家具、商用燃气灶、纸尿裤(片、垫)、PVC管材及管件、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建筑用中空玻璃、陶瓷砖、农用薄膜、钾肥、滴灌带、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耐热聚乙烯(PE-RT)管材、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月饼过度包装等20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43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89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9批次,包括作业簿2批次、办公家具4批次、木制家具15批次、商用燃气灶1批次、PVC管材及管件3批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1批次、建筑用中空玻璃3批次、陶瓷砖1批次、农用薄膜1批次、滴灌带7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1批次。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4家,其中有3家仍不合格。 抽查结果分析 (一)笔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安康、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0家企业销售的14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书包 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作业簿 在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内芯定量、内芯荧光亮度、封面、封底定量、内芯定量。 (四)办公家具 在西安、咸阳、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耐腐蚀。 (五)木制家具 在西安、咸阳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6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8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 (六)商用燃气灶 在西安、汉中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燃气系统密封性。 (七)纸尿裤(片、垫) 在西安、咸阳、汉中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7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八)PVC管材及管件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主体壁厚、最小承口深度、密度。 (九)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在西安、咸阳、渭南、汉中、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8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在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宝鸡、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一)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密度、拉伸屈服应力、铅限量。 (十二)建筑用中空玻璃 在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胶层厚度、厚度。 (十三)陶瓷砖 在西安、宝鸡、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厚度。 (十四)农用薄膜 在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 (十五)钾肥 在咸阳、榆林等地区的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六)滴灌带 在渭南、咸阳、榆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炭黑含量、公称壁厚极限偏差、氧化诱导时间。 (十七)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 在西安、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 (十八)耐热聚乙烯(PE-RT)管材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九)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月饼过度包装 在西安、咸阳、延安、韩城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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