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洛惠渠建设档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系统保护、保管和利用洛惠渠建设期间档案资料,见证洛惠渠建设的历史,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洛南县档案局(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洛惠渠建设时期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记述和反映洛惠渠建设中各类载体的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1.图片类。反映洛惠渠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施工场面、重大工程进展、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图片。 2.文字类。反映洛惠渠建设中组织、宣传、施工、技术、进度、后勤保障等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歌曲、图片、宣传等史料。 3.实物类。反映洛惠渠建设中设施设备、工具、证件证书、题词、施工图、宣传品、各类票据、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慰问品等实物。 4.声像类。反映洛惠渠建设中重大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影像等资料。 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以捐赠为主,也可采取寄存、收购等方式。
注意事项
1.提供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经过鉴定,由县档案局(馆)收藏,并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
2.档案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征集具体事宜由洛南县档案局(馆)解释。
3.自公告之日起征集,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本局(馆)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相互转告或提供征集线索。
联系人:李先生 张女士
电话:0914-7660101
地址:洛南县档案局(馆)(神龟广场西侧)
洛南县档案局(馆)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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