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支撑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承载着信息化业务,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创造有利于业务发展的网络安全环境,确保安全措施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保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到攻击破坏或数据泄漏,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同时,也在警示我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问题不可一日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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