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7-2031年)》的编制工作,根据立法法、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就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就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二、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围绕我市改革和发展大局,紧盯全市实施“133”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地域文化保护、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注重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商洛地方特色。
三、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登记表》,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同时,可以提供有关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公开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21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
通信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立法建议”)
邮政编码:726000
电子邮箱:slrdfgw@163.com
联系电话:0914—2317384(传真)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