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采取正面清单方式,从选址、规模、备案、登记、监管等方面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11月2日对外公布。通知推出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规定未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设施农业以及面积较小的农田水利、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按原土地用途管理,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和附属设施等,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未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的设施,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